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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的201位新加坡僱主中,九成以上(95%)認為聘用經常跳槽的求職者有損業務,並指最大問題在於要不斷培訓新員工。
這種看法肯定會影響招聘流程,因為若履歷中有很短期的任職紀錄,超過四分之三(76%)的僱主不會面見這類求職者。同樣,對於已聘用經常跳槽的求職者,43%的受訪僱主表示後悔當初的決定。
由Indeed進行的這項研究,將經常跳槽定義為三年內受聘於五個或以上職位。
另一方面,受訪的1,000名僱員中,六分之一認為跳槽有助將來事業發展、學習新技能及更具適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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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截然不同的看法,可能就是許多公司出現人才荒的原因。
儘管僱主認為新員工必須為公司服務至少17個月才好跳槽,但求職者平均認為六個月才合理。
事實上,近半(49%)求職者認為,由於履歷上有短期任職紀錄,令他們錯失本來合符資格受聘的機會。
Indeed全球人力資源高級副總裁兼總監Paul Wolfe表示:「相比任職長短,求職者的技能、才能和文化修養都是衡量是否勝任工作的更佳指標。僱主應該檢討其人才招聘流程,反而應該客觀衡量這些特質。」
圖片來源/StockUn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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