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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冠感染人士2023年1月30日起毋須強制隔離

香港新冠感染人士2023年1月30日起毋須強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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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僱員感染新冠病毒的病假安排在《僱傭條例》下將無異於其他疾病。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由2023年1月30日起,撤銷向新冠感染人士發出隔離令的安排

換言之,由即日起,所有檢測陽性人士毋須隔離。

衞生主任不會再向感染人士發出隔離令,所有檢測陽性人士(包括核酸檢測及快速抗原測試(快測))亦毋須透過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的網上平台呈報及提交個人資料。

政府的快測申報系統、網上申報表格、以及相關電話語音自動登記系統同日起停止服務。防護中心會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網頁每天公布核酸檢測陽性樣本的數字和死亡個案數字,以取代現時的新聞公告。

同時,衞生主任會撤銷已發出的隔離令,正在住所或隔離設施等指定處所進行隔離的人士毋須繼續隔離。政府會安排相關人士有序離開,並就相關撤銷安排的公告刊憲。

因應上述調整,政府亦會停止向確診人士派發抗疫物資包。醫管局的所有普通科門診診所,包括早前暫停部分服務的診所,亦已恢復正常運作,所有普通科門診診所均會為新冠確診病人提供治療確診病人亦可按其需要到18區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求診,或到已在醫健通登記並取得新冠口服藥物作治療2019冠狀病毒病的私家醫生接受治療。

防護中心向感染人士給予以下健康措施建議:

  • 注意個人衞生,盡量減少與同住人士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接觸,盡可能打開窗戶以保持單位空氣流通,每日清潔和消毒家居環境;
  • 有病徵的人士應留在家中休息,避免外出;如感染人士屬高危人士、或出現明顯病徵(例如發燒、咳嗽、氣促、嘔吐和腹瀉等)、或病徵惡化,應盡快求醫;
  • 身體如有不適並需要取得病假證明書的人士,應向註冊醫生或中醫師求診,醫生會按照病人的臨床身體狀況,為病人簽發病假證明書及謹慎處方新冠口服藥物;
  • 沒有徵狀的人士可自由外出或上班,但為保護老幼群組,檢測陽性的學生不應回校上課,直至快測結果呈陰性,受感染的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員工亦不宜上班;
  • 檢測陽性但沒有病徵的人士應避免前往公立醫院或普通科門診,以將資源留給有需要人士;
  • 感染人士於檢測陽性後的首五天應時刻佩戴貼面的外科口罩、KF94口罩、KN95口罩或呼吸器(例如N95口罩),避免接觸高危人士或與其他人同桌用膳,亦不應前往人多擠迫的地方及參與大型聚會。

政府亦表示,考慮到部分感染人士因居住環境擠迫以及有同住家庭成員屬高風險人士,可能仍希望入住社區隔離設施以減低家庭傳播的風險,有關設施在短期內仍會繼續運作供香港居民使用。

有需要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新近感染人士只要為香港居民,均可聯絡消防處指定熱線作接送安排。入住隔離設施的人士最多可以逗留七天,如選擇提早離開並不需要陰性快測結果,惟離開後不能再次返回隔離設施。

由於入住隔離設施純屬自願性質,故此民眾安全服務隊、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皆不會向自願入住人士發出病假證明書或確診證明書。

有關過渡性安排將維持至2023年2月28日。

至於僱員病假安排方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在2023年1月19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受感染僱員的病假安排無異於患上其他疾病,如有醫生證明書而需要四天或以上病假,僱主須按《僱傭條例》支付病假予僱員。


圖片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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