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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天8月31日起,香港企業可以申請政府「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
申請將於2020年9月13日截止。
「保就業」計劃第一期共收到168,799名僱主申請,其中88%(148,500)的僱主獲批工資補貼,約11%的僱主申請被拒,主要原因如下:
- 沒有合資格的強積金帳戶:於2020年4月1日或之後開設,或於2020年3月31日之前已取消
- 零工資補貼:僱主在「指定月份」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
- 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重要資料
香港政府於2020年8月19日宣布計劃第二期的申請資格、申請手續、時間表和計算方法:
申請資格
- 一直有為18至64歲僱員作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
- 已為65歲或以上的僱員作強積金自願性供款,或
- 已為其員工設立職業退休計劃(ORSO)
資助涵蓋時間
第二期工資補貼補助僱主支付2020年9月至11月的僱員工資(共3個月)。
資助發放安排
合資格僱主可在提出申請後3至4星期獲發放工資補貼,企業將直接收到政府的電郵通知,與第一期申請手續類似。
資助金額
申請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合資格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政府會以於「指定月份」的僱員人數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有關入息」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
計算方法
有關計算方法詳情請按這裡。
如何申請
申請者請於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3日期間,透過政府網站(www.ess.gov.hk/zh/)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請注意,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並不能於網上申請表內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
證明文件
企業的商業登記證、強積金計劃資料和公司最新銀行月結單(必須包含公司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
僱主責任
任何參加計劃並獲得工資補貼的合資格僱主須作出兩項承諾:
-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
- 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僱主不得將補貼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包括向僱員支付非現金福利。
- 僱主若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將取回未用的補貼金額。
請注意,違規將被罰款。
重要日期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 | 日期 |
開設強積金戶口: | 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 |
接受申請: |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3日 |
「指定月份」: |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 |
員人數參考月份: | 2020年3月31日 |
發放日期: | 10月或之後(按政府發放日期而定) |
額外資訊由Links International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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