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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口罩要求、羣組聚集限制、「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相關安排延續,酒吧顧客仍須在進入處所前取得陰性檢測結果。
因應本港近日新增個案持續呈上升趨勢,並陸續出現一些群組感染,政府於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宣布,由2022年6月30日起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14天,生效期間為2022年6月30日至7月13日。
具體措施如下:
餐飲業務
- 除特定處所外,餐飲處所堂食服務時間維持每天上午5時正至晚上11時59分;
- 餐飲處所每枱最多8人,可進行不超過120人的宴會活動;
- 酒吧/酒館可於每天上午5時至翌日凌晨1時59分營業,每枱最多4人,顧客人數為處所容納量上限的75%;
- 所有酒吧、酒館、夜店及夜總會的顧客,以及所有進入餐飲處所內酒吧/酒館範圍的顧客,必須繼續於進入有關處所或範圍前,出示在過去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所得的陰性結果證明,否則不得進入;
- 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場內繼續禁止進行任何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
- 餐飲處所及酒吧/酒館的其他規定及限制繼續適用,包括:
- 離開餐桌時不得飲食並必須佩戴口罩;
- 所有顧客必須在進入處所前利用其手機/其他流動裝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只購買外賣的顧客除外);
- 必須遵守「疫苗通行證」有關規定;
- 餐飲處所及酒吧/酒館負責人須使用政府提供的最新版本「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顧客的電子針卡、醫學豁免證明書或康復紀錄二維碼。
表列處所
- 以下表列處所管理人須遵守第599F章下的相關限制,包括「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有關規定:
- 泳池;
- 體育處所;
- 健身中心;
- 美容院及按摩院;
- 公眾娛樂場所;
- 遊樂場所;
- 遊戲機中心;
- 活動場所;
- 宗教處所;
- 理髮店/髮型屋;
- 浴室;
- 派對房間;
- 夜店/夜總會;
- 卡拉OK場所;
-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和
- 郵輪。
- 工作人員及顧客除在獲豁免的情況下,其餘時間均須全程佩戴口罩;
- 市民在體育處所及符合換氣量要求的健身中心進行運動時,可不佩戴口罩;
- 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及街市或市集的管理人/掌管人須繼續以被動查核模式符合與「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有關規定;
- 電影院、表演場所、博物館、活動場所、宗教處所等處所的人數限制維持為處所容納量上限的85%,顧客可在電影院放映廳內飲食。
延續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
- 任何人士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均須一直佩戴口罩;
- 市民如身處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或在戶外公眾地方進行劇烈活動(例如運動或跑步),可以不佩戴口罩;
- 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罰款10,000港元;
- 授權公職人員可向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發出罰款通知書,相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罰款金額為5,000港元。
限制羣組聚集
- 除獲豁免者外,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4人以上的羣組聚集,包括未有遵從第599F章下相關規定或限制的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及表列處所內的羣組聚集;
- 可繼續進行不超過30人的本地遊活動,但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 相關員工已接種三劑疫苗,並在出團當天於本地遊活動開始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 所有遊客均符合「疫苗通行證」下當時適用的要求;
- 如所有遊客在出團當天於本地遊活動開始前均已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有關人數限制可放寬至100人。
-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罰款金額為5,000港元。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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