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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人員仍應隨身攜帶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已在深圳灣口岸及珠海拱北口岸試點升級部分邊檢快捷通道,由2024年11月20日起,因私經常往來內地與港澳地區的人員可「免出示證件」通關。
根據公告,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在兩個口岸選擇使用邊檢現場「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
- 年滿14歲;
- 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
- 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
- 同意邊檢機關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訊息。
選擇其他查驗通道通行的人員,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
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地居民,目前暫不適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仍應通過其他查驗通道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
與此同時,所有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人員仍應隨身攜帶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相片來源/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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