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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整涵蓋因工受傷、以及罹患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等職業病的人士。
勞工處公布,工傷及職業病的補償金額,將由2025年4月17日起獲調高。
當中涵蓋:
- 因工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訂明職業病的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屬;
- 罹患肺塵埃沉着病或間皮瘤的人士,或因該等病死亡人士的家屬;以及
- 罹患職業性失聰的人士。
根據此次調整,《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將會調高,增幅介乎3.8%至86.3%。
詳情如下: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按既定機制,《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所規定的補償金額,每兩年會視乎情況調整一次。如需作出調整,大部分補償項目的金額,通常會參照在有關期間由名義工資指數所反映的工資變動,或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所反映的物價變動,而個別補償項目的金額亦會參照其他相關因素而作出調整。」
「提高補償金額可為工傷僱員、職業病患者,以及因工傷或職業病死亡僱員或人士的家屬提供更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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