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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官必須懂得如何適當地引導談話,以避免歧視或不尊重。
本文是由公平與進步就業實踐三方準則(TAFEP)與新加坡國家社會服務委員會(NCSS)合作撰寫。
當求職者在面試階段披露自身精神健康狀況時,面試官必須懂得如何適當地引導談話,以避免歧視或不尊重。
在面試期間與披露精神健康狀況的求職者溝通時,面試官可採取以下三個簡單步驟,以表達尊重和謹慎。
1. 感謝求職者的坦誠
許多人忌談精神健康問題,因此要分享自己的精神健康狀況需要很大勇氣和信任。而面試官的反應至關重要,並代表著一家公司對僱用有精神健康狀況的人的取態。避免過度反應和作出不恰當的評論,亦要避免提出「你看起來不像(有精神健康問題)。」、「你是怎樣患上(精神健康問題)?」等問題。
面試官要向求職者保證,他們的工作能力才是面試的重點。
2. 坦言對工作的期望
必須保持客觀判斷,不要因求職者披露自身狀況而輕視其申請。
明確表達您的期望,讓求職者分享他們以往或日後如何完成其申請職位所需的任務,並認真聆聽以發掘他們的能力。為客觀地評估他們的能力,可直接根據適用於所有求職者的甄選準則、圍繞求職者的能力來構思問題。
要避免因他們的狀況而對他們的能力作出假設。
3. 分享公司的共融職場文化
首先要了解求職者是否需要工作環境調整或特殊工作安排,並非所有面對精神健康狀況的人士都需要特殊工作安排。如工作場所可作出調整或安排,例如實行靈活工作時間、員工支援計劃和健康大使,面試官應予以說明。這有助傳遞公司對僱用有精神健康狀況(和任何其他殘疾)人士的承諾,並鼓勵求職者表明是否需要任何特殊工作支援。
如有疑問,須向求職者說明您需要先了解他們對工作環境調整的要求,並可在稍後階段作進一步討論。
如未能滿足他們的要求,須向求職者說明公司的考量和原因(例如特殊工作安排/工作環境調整將產生過多成本,或會徹底改變業務性質或營運等),並與他們一起探討其他選項。
一般來說,僱主在收集敏感和/或個人資料時應小心謹慎。除非與工作要求相關,否則企業不應要求求職者申報個人資料,例如其精神健康狀況。
僱主須清楚說明收集資料的原因,否則可能構成歧視。
更多有關如何以非歧視和尊重的方式進行面試的資訊,請瀏覽tafep.sg。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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