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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天通過有關延長產假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預計今年年底前會落實措施,法定產假將由現時10周增加至14周。每年大約27,000名女性僱員受惠。
新增的4周產假薪酬支出會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每月上限8萬元。
草案亦建議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懷孕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女性僱員都可獲得產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工聯會自八十年代已開始提出延長產假,可說是過了幾十年的爭取。
她將會繼續監察政府如何落實產假延長,會為女性爭取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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