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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並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受颱風「泰利」影響,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現正生效,香港天文台預料至少維持至下午4時。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勞工處表示,僱主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有關制定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僱主可參考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或於「極端情況」公布中指明由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所引致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包括延展期間),如僱員在他/她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圖片來源/香港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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