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on
隨著颱風「海高斯」逐漸遠離本港,香港天文台於今早7時40分由九號烈風或暴風風力增強信號改發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並在上午11時改發三號強風信號。澳門早前亦懸掛十號風球。
對香港僱員來說,當早上6時至早上9時期間懸掛8號風球,一般可以留在家中無需上班。但由於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許多公司正實行在家工作安排,因此僱員想知道他們是否有半天/全天假。
但政府在這方面沒有正式的指引。勞工處昨天發表聲明,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但當中未有提及遙距辦公。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應盡早確切評估在颱風或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必要人員當值。僱主評估必要人員需求時,應考慮有關僱員的安全,包括僱員在惡劣天氣下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
發言人補充:「僱主亦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迫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只要求絕對必需的人員在惡劣天氣下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公布生效期間上班,盡量將當值的必要人員人數減至最少。當天氣情況繼續惡化,公共交通工具即將暫停服務,僱主應盡快讓僱員提早下班。」
工作安排的內容應包括上下班的安排、復工的安排、工資的計算方法和交通安排。
「由於颱風和暴雨均屬無可避免的自然災害,對於因惡劣天氣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僱主應了解事件的成因,仔細考慮個別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屬違法。
share on
Follow us on Telegram and on Instagram @humanresourcesonline for all the latest HR and manpower news from around the region!
Related top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