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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評級主席叢川普(Francis Chung)撰文
強積金資產總額創歷史新高,僱主有何強積金責任?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於12月1日滿20周年,強積金總資產達至港幣1.03萬億元新高,但總額越高,責任便越大。20年前,強積金被視為僱主的一項法律責任,但現時已成為僱員福利之一,當中有重要的影響。
根據積金評級與香港僱主聯合會最近進行的一項研究指,強積金制度實行廿年來已取得明顯的發展,僱員對財政健康的意識亦日漸提高,但三分之一的僱主未曾轉換強積金受託人。
在此期間,僱員的平均強積金帳戶結餘超過港幣23.1萬元,僱員在特定情況下有權自選心儀的強積金計劃,而現時強積金制度下亦提供一系列儲蓄選擇,尤其是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這表示僱員比以往更有能力為退休作儲蓄,儘管制度不斷演變,惟提供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責任仍然由僱主承擔。但隨著計劃成員對自己的強積金供款越來越關注,僱主僅著重符合法規要求並不足夠。
僱主想為僱員實現長遠利益,可幫助其僱員發揮強積金的最大效益,第一步是評估現行強積金計劃的真正價值。
價值不僅在於收取的費用和投資表現。雖然許多強積金評論員批評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但明白積金表現是無法完全控制的,而強積金計劃的收費卻可控制,收費標準須考慮為僱主與計劃成員雙方提供的權益和服務。價格競爭只會使收費越來越便宜,但低收費可能會導致收益和服務水平下降。
業界須共同承擔責任,致力幫助僱員實現其退休目標。強積金受託人有責任確保以計劃成員的權益至上,而計劃成員有責任作出明智的決定,但畢竟強積金的牽頭責任在於僱主。
尤其對於未必有強積金相關經驗的人力資源主管來說,這可能是一項艱鉅的任務,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積金評級作為強積金專業獨立研究小組,很高興與《Human Resources》合作,為訂閱讀者提供強積金相關事宜的研究、觀點和意見。我們會每月提供與強積金相關的實用見解,並歡迎各位提出有關強積金的問題,我們很樂意通過本論壇作出解答。
與此同時,如想知道自己的強積金計劃是否物有所值,積金評級免費提供強積金計劃積金指南,提供獨立的見解助您比較自己與業內提供的其他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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