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G Hero Banner 2024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READ IN ENGLISH

勞工處會實施優化措施,致力在三個月內完成處理通過甄別的申請。

為紓緩不同行業人手短缺的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早前通過優化「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範圍及運作,並易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今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放寬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適用職位包括營業代表、售貨員、侍應生、接待員、收銀員、初級廚師、文員、銀行櫃檯員、髮型師、貨倉管理員、送貨員、駕駛員、石工等。

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合適人手的僱主,可經「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僱主必須就每宗申請的空缺進行四星期本地招聘,優先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填補空缺。勞工處同時為有關空缺進行就業選配,轉介本地求職者予僱主進行面試。

完成本地公開招聘後,勞工處會就每宗申請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委員給予意見,經全面評估各項因素後決定批准或拒絕有關輸入勞工的申請。

勞工處會實施優化措施,包括加強向僱主發放申請資訊、精簡處理申請的程序,並優化諮詢勞顧會的工作流程,致力在三個月內完成處理通過甄別的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詳情如下:

  • 通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勞工,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
  • 輸入勞工薪酬不得少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
  • 輸入勞工必須按照「標準僱傭合約」受聘,與本地工人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的保障。他們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並且只可擔任「標準僱傭合約」訂明的職位及職務範圍。
  • 僱主如違反相關法定條文(包括《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入境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或「標準僱傭合約」的相關規定,會被行政制裁,即所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會被撤銷,而隨後達兩年的期間亦不會獲准參與相關計劃。
  • 輸入勞工合約期滿後必須返回原居地,如果僱主在輸入勞工約滿後仍需聘用輸入勞工,必須提前重新向勞工處遞交申請
  • 如擬輸入的勞工為內地居民,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准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此外,僱主除在香港境內安排輸入勞工的住宿外,可安排輸入勞工在內地住宿,或讓輸入勞工在其位於內地的住所居住,有關安排與建造業及運輸業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一致。
  • 輸入勞工申請獲批後,僱主須在入境事務處處長發出簽證/進入許可前,就每名輸入勞工繳付一筆過徵款,供僱員再培訓局用以加強培訓及再培訓本地工人,數額則按港幣400元乘以「標準僱傭合約」所訂的月數(以不超過24個月為限)計算。
  • 為保障輸入勞工的僱傭權益,僱主必須給予每名輸入勞工有薪假期,讓他們在抵港後八星期內出席由勞工處舉辦的僱傭權益簡介會,確保輸入勞工了解在香港工作的僱傭權益。

有意申請的僱主,可由2023年9月4日起,向勞工處補充勞工科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至於9月4日前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已遞交及正在處理的申請,勞工處將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優化措施繼續處理。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不會接受行業計劃「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輸入勞工申請。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Follow us on Telegram and on Instagram @humanresourcesonline for all the latest HR and manpower news from around the region!

Free newsletter

Get the daily lowdown on Asia's top Human Resources stories.

We break down the big and messy topics of the day so you're updated on the most important developments in Asia's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 for free.

subscribe now open in new window